日本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案的变态作案手法(5)

2017-02-23 9:22 来源:邪恶报 作者:佚名

 

      早上8点,他们原本想将汽油桶丢弃到海里,但是将车子驶至江东区若洲15号地若洲海滨公园整备地时,心里害怕,便将汽油桶从抛出车外,丢弃在整备地里。

      不良仲间の家に监禁し暴走族仲间十数人で轮奸、関系者は100人に及ぶ。期间几位少年杀人犯邀请了不良少年朋友多达数十人来侵犯受害者。该事件是日本少年犯罪史最悪事件之一。1990年5月21日,东京地方法院受理此案的检察官称之为“我国犯罪史上罕见重大凶恶犯罪”。

拘捕与刑罚

      1989年1月23日,A跟B因为去年12月在足利区内把一名坐台小姐带入宾馆施暴,被绫濑署警方以妇女施暴罪嫌逮捕。(就是一开始的那段描述)

      3月29日,东京都足利区绫濑署的2名搜查员来到练马的少年收容所,提调A跟B。因为在搜索他们的家里时发现了女用内衣,警方认为他们可能还有涉及其它刑案,因此来这里问口供。「你怎么可以杀人呢」对这句搜查官随口说说的一句话,A误以为其它的少年们对警方供出顺子的事,便回复道:「对不起,我杀了她」。搜查员听了大吃一惊,因为他原本只不过是想要套话罢了。

      另一方面,在顺子被杀害后,D也因为对其他的女性施暴而被逮捕、拘禁过,但因为涉嫌杀害顺子,他在4月1日又遭到了逮捕。同时,共犯C、E、F、G也遭到逮捕,整起案件虽然加害人还未成年,但因为情节重大,本案从少年法庭被移交到东京地方法院。

      1989年4月20日,『周刊文春』[Shukan Bunshun]﹝1989年4月20日出版﹞揭露了这些少年犯的真实姓名,并称“禽兽是不被允许以人类的权利保护的”(注:一般少年犯的身份在法庭以外是受保护的,故外界不知道嫌犯身份。)随后,古田顺子的真实姓名与她的私人生活也被各大媒体巨细靡遗的报导。

      1989年7月31日在东京地方法院,A、B、C、D四人首次公审。4人以妨碍自由、妨碍性自主、非法监禁、杀人、尸体遗弃等罪名起诉,面对法官的询问,4人异口同声地坦承罪行。但B和D的律师则主张自己的当事人是「伤害致死」,而A也改口说自己是「过失致死」,他表示虽然自己没有打算杀顺子的意图,但也知道继续施暴下去或许会导致她死亡。检察官希望4名嫌犯能与成人犯罪受同样的刑罚,但是法官以嫌犯年龄不足,而将他们以少年犯受审。4名凶手最终以伤害致死罪被起诉,而非谋杀。

      1990年5月21日,检察官在东京地方法院的公审上论告求刑时,说出了在过去的刑事案件上罕见的重话:「本案是我国犯罪史上罕见重大凶恶犯罪」「根本不用斟酌被告的动机」「凌辱的手段完全超乎想象」。

日本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案的变态作案手法

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案现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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